学校管理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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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大学关于印发高价值专利培育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(福大科发〔2024〕5号)

来源: 日期:2024-09-25阅读:

福州大学关于印发

高价值专利培育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


各学院,机关各部门,各单位:

《福州大学高价值专利培育管理办法(试行)》经校长办公会议(2024年第11次)、校党委常委会会议(2024年第14次)审议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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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923


福州大学高价值专利培育管理办法

(试行)

全面提升学校专利质量,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、运用和管理,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,根据《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》(教科技〔20201号)《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突出质量优先和转化导向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坚持“四个面向”,强化学校优势学科和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,谋划知识产权运营与规划,通过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,在重点学科领域开展重要核心专利的布局,形成一批技术创新程度高、保护范围合理稳定、市场发展前景好、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及专利组合。

二、支持范围和条件

(一)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

在承担各类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;或者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,正在承担两百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(技术开发类)。

(二)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

科研团队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,配备知识产权专员,已经在相关技术领域获得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0件。

(三)优先支持

1.项目领域方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)福州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学科的学科方向。

2)福建省“十四五”期间科技重大专项规划的领域方向。

2.与福州市第四轮战略合作框架下面向产业发展的科技合作平台。

3.有望在完成绩效目标基础上取得下列运营成效之一:

1相关技术领域内实施专利转化不少于5,或专利转化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。

2)获得省级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应用证明。

3)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项、福建省专利二等奖及以上奖项。

三、项目任务及绩效

科研团队要围绕所申报的项目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状况分析研究,着力提升专利申请质量,为形成一批高水平技术研发、高质量申请确权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做好储备。

(一)重点任务

1.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。开展项目现有技术及所属领域专利导航,进行专利前瞻性布局,形成专利导航和专利布局报告。

2.建立专利申请预审机制。对研发成果的市场需求、商业风险、授权前景等先进行分析评估,制定专利申请策略和保护方案。

3.提升专利申请文本质量。形成撰写保护范围合理适中、权利状态稳定的高质量专利申请文件,实时跟踪专利审查情况,争取最大权益。

(二)绩效目标

1.完成分析报告。形成相关领域技术专利导航报告和高价值专利布局报告各1份。

2.产出高质量成果。发明专利申请不少于10件,其中可根据需要申请PCT国际专利,为形成相关技术领域高价值专利组合提供支撑。

四、项目实施

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由科技开发部、科技处、图书馆组成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,遵循“公开申报、专家评审、择优支持、注重实效”的原则。

(一)项目申报

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采用年度申报制,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组根据年度计划发布申报通知。符合条件的对象可自主申报,填写福州大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请表报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组

(二)专家评审

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评审专家组,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和论证,提出评审意见。

(三)项目评定

据专家组意见,结合年度资金预算,每年度择优确定35个项目,在校内予以公示。与相关责任方签订高价值专利培育任务书。

(四)项目管理

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3年。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,科研团队应明确项目实施流程,编制项目经费预算,及时落实实施条件,定期提交项目执行进展报告。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控管理。

(五)项目验收

项目期满,科研团队提交项目验收材料。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组组织专家验收,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予以结题。

五、支持措施

1.每个项目学校资助高价值专利培育经费20万元,立项时拨付15万元,导航报告和高价值专利布局报告审查合格后拨付5万元。培育经费专款专用,用于专利相关事务,包括专利信息分析、专利申请、专利代理等。

2.学校根据科研团队需要协助遴选专业服务机构,为项目提供专利导航、专利布局、专利代理等服务。

3.学校优先从实施效果显著的项目中遴选获授权的优质专利,推荐申报中国专利奖、福建省专利奖和福州市专利奖等各类奖项。

4.学校优先推广培育的专利成果,促进其尽快实施转化。

六、其他

1.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组承担。

2.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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